1)有三篇以上的,在任何刊物,學術研討會等宣讀或發表過論文的;
2)被評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任何民間療法,手法,針法,方藥等;
3)曾獲得正規學術機構認可的民間療法,手法,針法,方藥等;
4)某學術,研究,臨床學派的掌門人,創始人,會長,並且本身就是本學派的學術帶頭人者。
5)被認可的專家,大學教授,副教授在省級以上的學術刊物上發表過一篇以上論文者;
6)研究生畢業者。
1)有一篇以上的,在任何刊物,學術研討會等宣讀或發表過論文的;
2)在河洛醫科大學或民族醫學會安排的手法,針法,方藥演示獲得專家肯定者。
3)被評為河洛醫科大學的榮譽講師,講師,客座教授都可以申請。
4)大學本科畢業者。
1)大學專科以上在校或畢業生;
2)某學派,民間手法等的弟子;
3)某新型學派,手法,療法等的創始人,尚未獲得相關機構認可者,可以提出申請,經過河洛醫科大學或民族醫學會審核通過者。
大專院校研究課題,民間傳統手法,特色療法,練功功法,針法,方藥等,都可以在美國中醫科學院成立研究機構,擔任負責人。
如美國中醫科學院全息針法研究所(所長,副所長,秘書長等),擁有自己的研究課題,推廣項目等。
1)凡在臨床上以特色療法,手法,針法,藥方或特殊劑型而獲得特殊效果,成為當地,以至於普遍傳播的方法的; 2)在國家或世界醫學或科學雜誌上發表過具有開創性的,劃時代的理論,方法,療法等; 3)擁有祖傳特殊療法,手法,針法或方藥等,臨床上治癒千人以上,經臨床驗證被認可的, 認證機構可以是河洛醫科大學或民族醫學會設置並監督的測試。
1)凡在傳播中西醫藥,民間醫療方面,從事教學,收徒等推廣方面五年以上,或學生500人以上,或者徒弟20人以上者;
2)凡在醫院,醫學院帶教五年以上者;
3)凡創辦刊物,雜誌,電臺,電視臺等,
1)利用傳統醫藥理論,方法,開發臨床有效的診斷,治療儀器者2)以傳統方法開發出或成立中醫藥學術機構,學會,會員100人以上者。效果明顯的,對治疑難病症的方法,方藥,療法,儀器等
3)以傳統醫藥理論開發出了臨床上行之有效,或在市場上暢銷的保健品,養生茶,養生食療產品,外用藥物,藥物貼片,膏劑等。